爆米花论坛 » 健康人生 » 生命医学院 » 死後屍體變化 (Postmortem Changes)

14-5-2008 05:23 PM 隐情
死後屍體變化 (Postmortem Changes)

第一節 死 亡 (Death)

I、 死亡之種類 (Classification of Death)

II、 死亡之認定 (Conclusion of Death)



第二節 屍體現象 (Postmortem Phenomenon)

I、早期屍體現象 (Early Postmortem Phenomenon)

II、晚期屍體現象 (Late Postmortem Phenomenon)



第三節 死亡時間及地點之推定 (Estimation of Dead time and Place)

I、死後經過時間之推定 (Estimation of Postmortem interval)

II、 死亡現場之推定 (Estimation of Actual place)

14-5-2008 05:24 PM 隐情
第一節 死 亡 (Death)

I 、 死亡之種類 Classification of Death

生物個體之機能及物質代謝永久停止謂為死。達高年,無特別疾病而其機能及物質代謝自然停止者稱為生理死( Physiological death) 或老衰死( Senilitical death )或自然死 ( Natural death),生理死以前因疾病失去生命者稱為病死 ( Pathological death),無疾病或雖有疾病但末達致死程度而因其他方法或手段致死者稱為異常死( Unusual death )或非病死,其中有犯罪人之存在時稱為犯罪死( Criminal death),有犯罪嫌疑人之存在時.稱為變死 ( Violent death ) 。

人個體死亡瞬間心臟、肺臟及腦機能均停此,然這三個器官之機能同時停止者甚少,大部份為某一者先停止。因此死亡以死法分為三種,心臟運動先停止者稱為心臟死( Heart death ),呼吸運動先停止者稱為肺臟死( Lung death),腦機能先停止者稱為腦死( Brain death) 。

 

II、 死亡之認定 Conclusion of Death

一般分化高、行高等機能之臟器,如腦、心、肺等之一臟器停止機能(即所謂臟器死)時,其他兩個臟器之機能甚快即停止,人隨即個體死。然分化低的臟器停止機能時不能即致使高等臟器機能消失,尚可保留一段時間的生命,即可保留短暫的生活現象。

雖高等臟器機能停止,但較下等組織尚可保持較長時間之主命或機能,即可保留其餘命 ( Supravital, Ueberleben ),然高等組織之機能停止後,死亡之經過就不可逆的進行,下等組織之機能早晚亦自然消失。因此以心、肺、腦之機能之永久的,不可逆的停止,亦即是這三種臟器之臟器死為人之個體死( Somatic death) 之認定目標。

心臟機能停止就發現,觸不到心跳及脈搏,聽不到心音,測不至心電圖及血壓,皮膚血管變為空虛致頰,唇等部成為蒼白等徵狀,肺臟機能停止就發現,見不到呼吸動作,聽不到呼吸音等徵狀,腦機能停止就發現 ,腦波平坦化,有意識及無意識運動停止,頰肌肉弛緩致下顎下垂而開口,眼展開,瞳孔散開,瞳孔對光刺激之反應及皮膚、肌肉、眼皮等之反射均消失等徵狀,因此以此等徵狀為認定人個體死之目標。

14-5-2008 05:28 PM 隐情
第二節 屍體現象 (Postmortem Phenomenon)

真死後屍體隨時間的經過而發生變化,即發現物理現象,後經融解腐敗,軟組織逐漸消失,最後僅殘留牙齒、骨、指甲、毛髮等硬組織。

I、早期屍體現象 Early Postmortem Phenomenon

(A)屍體冷卻 Algor mortis

人死後屍體溫度漸次下降,終降至大氣溫度。一般普通氣溫時經半天後,僅胸部及腹部稍有溫感,經一晝夜後體內溫度與外界氣溫相等。然體溫下降之速度依影響屍體放熱之條件便有差異,壯年、富脂肪、急死、著厚衣服、炎暑、暖室內或晒於日光等之屍體比老年或小兒、消瘦、衰弱死、裸體、冷冬、冷房或冷水中等之屍體其冷卻時間較為緩慢。又死後初期較後期,其體溫下降速度為快。

基於屍體冷卻狀況可以測下降中之體溫而計測死後經過時間,Mueller 作成測定直腸溫度而判定死後經過時間之表如下(第九表):

第九表 屍體溫度與死後經過時間之關係

體 溫
死後經過時間
體 溫
死後經過時間

36°C
l-l.5小時
29°C
7 -11小時

35°C
2-2.5小時
28°C
8 -13小時

34°C
3-4小時
27°C
9 -15小時

33°C
4-5小時
26°C
ll-17小時

32°C
4-6小時
25°C
13- 19小時

31°C
5-7小時
24°C
l5-23小時

30°C
6-9小時
23°C
18小時以上


亦可利用下記計算方式而推定死後經過時間。

人死後每小時下降 0.6-0.8°C。
人死後最初10小時內每小時下降l°C,爾後每小時下降 0.5°C。
(B)血液之下沈 Hypostasis

真死時血液循環就停止,血管內血液由其重量(比重為l.055)向身體低部之毛細血管中沈降,集積在皮下致皮膚外表出現變色的斑紋,稱為屍斑 ( Livor mortis ) 。

屍斑一般於死後20一30分鐘發現獨立性小斑點,2小時後形成明顯的斑紋,隨時間的經過愈擴大,愈增多, 7-8小時後斑紋互相融合形成廣面狀,後就發現散在性青黑色斑紋,12-14小時後就擴展至體低位之全部皮膚。但貧血者其出現甚緩慢。

屍斑是出現於屍體之低下部位,如死於仰面時發現於項部、肩胛部、臀部、四肢之後面,若死於伏面時發現於顏面、胸、腹、左右腿之前面等部位。凡在死後4-5小時內予以變換體位時當初之屍斑全部消失而新轉向低部之皮膚出現新屍斑,死後6-8小時中變換體位時當初之屍斑一部份消失,一部份殘留斑紋或線狀斑而新轉向低部之皮膚出現新屍斑,經過9小時後變換體位時當初之屍斑大部份不消失而殘留紅紫色斑紋,此現象稱為屍斑之轉位。

屍斑之顏色一般為青紅色,然因為屍斑色與血液色相同之故,一氧化碳或氰酸中毒、凍死、溺死、死於冷處之屍體呈鮮紅色屍斑,酸中毒時呈黃褐色,過氯酸鉀中毒時呈灰褐色,硫化氫中毒時為綠色。

可見以屍斑發現狀況及能否轉位等可推定死後經過時間,以部位、有無轉位、顏色等可推定是否移屍,以量、顏色等可推定死因。

在內臟亦可見到與屍斑同樣之血液下沈現象。

(C)屍體僵直 Rigor mortis

生前人肌肉保持一定的緊張度,死亡時呈弛緩,其後發生僵直縮短致使關節發現僵直,稱為屍體僵直或死後僵直。

一般於死後1-2小時先發現於2-3個肌肉群,隨時間之經過愈延至多數肌肉群,12-16小時後就擴張至全身。屍體僵直之進行雖有上行型及下行型,但大部份是下行型,因此一般死後1-2小時顎及項關篩開始僵直, 3-4小時肩、椎骨關節就僵直,6 -7小時上肢、股關節就僵直,12-16小時全身關節就全部僵直。後保持一段時間,一般至死後 1-2 日就依照僵直發現之次序而順序漸次緩解,3-4 日後就完成緩解。然僵直及緩解之速度及僵直強度可受體內外條件而有差異,夏季及溫暖室內之屍體其僵直之發生及緩解之速度較快,寒冷時僵直可保持3-4 日,雪或冰室內者於數星期後始能緩解,肌肉發達愈強僵直愈強,持續時間愈長。屍體僵直是在死亡時之姿勢而僵直,又死後5-6小時內人工的予以緩解時可再發生僵直,經7-8小時後予以緩解時就不能再起僵直。

可見以僵直之發現或緩解程度,能否再強直等可推定死後經過時間,以僵直形態及程度可知有無移屍或偽裝。

死後僵直在心肌及平滑肌亦可發生,心肌於死後30分-1小時就開始僵直,可持續24小時,立毛肌亦可發生僵直而在皮膚呈現雞皮(鵝皮,Cutis anserina ),較早者於死後30分鐘就發現,但於死後 5-6小時出現者最多。

 

(D)屍體之乾燥 Drying of postmortem

真死後因不能產生水份來補充體表面之蒸發水份,所以皮膚及粘膜就漸次呈現乾燥。結膜亦漸次乾燥而呈淡黃色,角膜因乾燥而漸次失去緊張呈混濁,則死後數小時出現白色小斑點,隨時間之經過斑點愈擴大,增多,10-12小時後作成雲狀, 1 日後變為霧狀,2 日後就完全白濁不透明。但屍體乾燥進度以地點、是否閉眼等有差異。

II、晚期屍體現象 Late Postmortem Phenomenon

(A)屍體崩壞之機轉 Mechanism of Postmortem analysis

屍體之晚期變化係軟部組織之分解崩壞過程,組織之分解過程就是融解 ( Autolyse ) 及腐敗 ( Putrefaction) 。 融解是臟器組織中之酵素作用所致嫌氣的死後分解機轉,腐敗是細菌作用所致氮化合物之分解。

屍體崩壞係受氧化及還原作用,高級有機性組織分解變為簡單化合物,終變成簡單的氫化合物,如氨、碳化氫、硫化氫等及氧化合物,如硝酸、碳酸、硫酸、磷酸等。

屍體之融解腐敗可受空氣、溫度、濕度等外界條件及年齡、體質、死因、性別等內部條件之影響而有差異。空氣暢通者崩壞快,Casper作實驗結果,屍體崩壞進度為空氣中 1日=水中 2日=土中 8日之比例。中程度之濕度可以促進分解,過高或過低時可以妨礙分解之進行,溫熱中程度( 20-35°C )時能促進分解,過高或過低時可妨礙分解之進行, 5°C以下或5O°C以上時殆不出現腐敗,O°C時崩壞就停止。屍體內水份豐富時能促進腐敗分解,水份少者就遲延,因此小兒、女人、肥胖者均因脂肪性,水份較多之故腐敗分解為速,急死者因為多血性,亦是水份多之故分解亦快。老人、男人、消瘦者、出血死者、久病死者等因水份較少之故腐敗分解為遲。

 

(B)屍體崩壞之進度 Progress of Postmortem analysis

在空氣中之一般屍體在死後5-6小時之間大體為無細菌,其後就急激受細菌之污染,開始腐敗。初開始溶血,血管內膜及心臟內壁被染紅,後血紅素通過血管壁而滲出致使周圍組織呈紅色,呈現暗紅色屍斑。1 日後低部皮下血管變為粗大之樹枝狀網狀,呈暗紅色至綠色。死後1日因發生硫化血紅素之故皮膚呈帶綠色或深藍色,初出現於下腹部兩側、臍周圍,次出現於顏面及肩部,2 日後波及胸部、背部、四肢,3-4 日後全身皮膚完全變為帶綠色。2 日後因腐敗瓦斯之蓄積多致使表皮膨隆作成氣泡(所謂腐敗水泡)。初為弧立性且散在性,後互相融合變為大水泡且數目愈增多,3 -4 日後水泡潰破,露出污穢暗紅或暗褐色之真皮。頭髮易脫落,皮下組織因形成氣體呈膨大作成氣腫狀,體腔內發生氣體致使胸腹部緊滿膨隆,眼球突出,眼臉、鼻翼、口唇等膨隆,舌尖伸出,身體呈一般性膨大,呈現巨人形外觀。

其次體內碳水化合物、蛋白質、脂肪等分解,爾後內臟及組織軟化崩壞。軟部組織由分解以至完全崩壞為止所需時間,由內外各種狀況而異,暴露於空氣中之屍體於l年內,埋葬大人屍體於7-10年,小兒於4-5年後分解完畢而成為骨骸。但如有動物,蛆或昆蟲吞食時在3-4個月中就被吃盡。

可見利用屍體之腐敗分解程度可推定死後經過時間。

14-5-2008 05:29 PM 隐情
第三節 死亡時間及地點之推定 (Estimation of Dead time and Place)

I、死後經過時間之推定 Estimation of Postmortem interval

(A)有以死亡後所發現的屍體現象程度而推定之方法及以死亡同時停止之生理現象而推定之方法:

1. 以死亡後的屍體現象程度而推定之方法:

Mueller報告,在空氣中之屍體依下記標準而予以推定。

死後經過時間之推定

屍斑及死後僵直皆無之時………………………………… 1小時

輕微之屍斑由指壓可消退,死後僵直發現於頸項

部之時……………………………………………………… 2-3小時

肘關節使其緩解以後再出現僵直之時…………………… 7小時以內

肘關節使其緩解後不再出現僵直之時…………………… 8小時以上

屍斑及死後僵直甚顯著,指壓之屍斑不消失之時……… 7-8小時

角膜作雲狀混濁之時……………………………………… 10-12小時

腹部皮膚呈綠色、口鼻眼發生蠅蛆之時………………… 24小時以上

角膜不透明之時…………………………………………… 48小時

由腐敗而生成水皰之時…………………………………… 2 - 3日

蛹化之時…………………………………………………‥ 8日

蛹變空之時………………………………………………… 3星期

由動物侵食而僅剩骨之時………………………………… 3-6星期

其他尚有物理學、化學、物理化學、生理學及藥理學、組織學及細菌學等方法可以利用。

 

2. 以死亡同時停止之生理現象程度而推定之方法:

胃腸內食物之消化程度:胃內食物未開始消化時為食後不久死亡,已開始消化而食物未送達十二指腸時為食後1 小時以內,胃及十二指腸內均有食物時為食後2一3小時,胃內無食物而十二指腸內尚有食物時為4一5小時,胃及十二指腸內均無食物時為食後6小時以上時死亡者。

膀胱內尿量 :夜裏死亡者,若尿量少之時為就寢後不久死亡者,若尿量甚多之時為早晨死亡者。

頭毛、鬍鬢、指甲之長度:頭毛 1 日生長約0.2-0.3 mm,鬍鬢約0.4mm,指甲約0.1mm ,因此測定髮際部之頭毛長,測定鬍鬢長或指甲長度就可知理髮後、剃鬍鬚後或剪指甲後經過幾日時死亡者。

 

(B)以死亡現場事物現象而推定之方法:

可利用現場血跡之乾燥狀態及滲透入土內之狀況,泥土或砂粒之乾燥度,食物之乾燥度,爐火、電燈或廚房等之狀況,寢具、門戶或器具等之狀態,鐘錶之停止狀態,報紙、牛乳等送達物之狀況,飼養動物之給餌狀況,雨、雪、屍體下之草莖、葉等之狀態,植物根與骨骸之關係等而推定死亡時間。亦可利用蛆之大小而推定,則人死後不久蒼蠅在眼、鼻孔、口等處產卵,此卵普通經過24小時就變為蛆蟲(當初為2mm長),後 1 日成長1mm,2星期後就成為蜻,經1-2星期後脫皮而成為成蟲,即是蒼蠅。

 

II、 死亡現場之推定 Estimation of Actual place

亦以屍體現象及現場事物現象而推定之。

(A)以屍體現象而推定之方法:

見有屍斑轉位狀況時,屍斑發現程度或顏色不符合在屍體發現之現場死亡之狀態時,便知屍體已有被移動。觀察屍體僵直狀態是否適合在屍體發現現場死亡之姿勢則知屍體有無被移動,測驗屍體溫度下降度,觀察屍體乾燥程度等是否符合在屍體發現現場死亡之狀況便知屍體有無被移動。

 

(B)以現場事物現象而推定之方法:

觀察現場事物之變化是否適合在屍體發現之現場死亡應有之變化便知屍體有無被移動,發現屍體附著物或昆蟲類在屍體發現現場不應該有之時,失血死屍體之現場之血液量甚少之時等即知屍體是移屍者所移動過。

資料來源:成大醫院病理部解剖病理/法醫科主任 簡崇和 醫師

9-6-2008 08:30 PM 沉睡的精灵
[color=Magenta]谢谢分享哦......[/color]

页: [1]

拥有齐全的电脑及周边产品,赶快点击查看吧!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